本报北京5月31日讯(记者 陈君)检察官也有级别了。在今天举行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上,共有2218名检察官领到了高级检察官、检察官等级证书。据悉,建立和实行检察官管理制度在我国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。
过去,检察官管理趋同于一般公务员及一般行政机关人员,受机关规格和职数的限制,职级晋升的机会较少。通过检察官等级制度,可使大多数人在职务、职级不能晋升的情况下,按一定条件晋升检察官等级。这既是对检察官专业水平的确认,也体现了国家给予检察官的荣誉。
检察官等级分为首席大检察官、一、二级大检察官、1~4级高级检察官、1~5级检察官,共4等12级,经统一考核,依据任职时间及工龄等指标进行评定,今后实行晋升制。目前大检察官以上等级尚未任命。